补贴工作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222 发布时间:2017-08-1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农〔2015〕3号)精神,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严格按规范操作,严把公示、机具核查关,坚决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为推动我市早日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出了贡献。   一、完成情况   省下达我市2016年度资金1803万元(第一批1144万元,第二批107万元,第三批552万元),扣除去年应拨付的补贴资金,2016年可用资金886.704万元。全年共推广新型农机具695台套,受益农户203户,应拨付中央、省补贴资金1273.518万元(其中:报废更新联合收割机5台,补贴资金8万元)。新增补贴机具包括:半喂入联合收割机8台、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39台、开沟机(器)12台、粮食烘干机115台、轮式拖拉机53台、喷杆式喷雾机47台、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1台、撒肥机7台、水稻插秧机365台、条播机3台、旋耕机99台、秧盘播种成套设备8台、增氧机17台、筑埂机2台、抓草机19台。目前,已经拨付资金886.6万元,待拨付386.918万元。   二、工作措施   今年的补贴政策较去年有了部份调整,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有关政策的要求执行,做到规范操作,为我市的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服务。   1、强化领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组织到位。市成立了由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市农委制订了《2015-2017年靖江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细化了操作程序。与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及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市农委负责补贴政策的宣传、落实等;财政部门负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资金拨付等,做到齐心协力,统一协调,保障了补贴政策实施的规范化、科学化。公开了咨询、监督电话(政策执行举报电话84875123、政策咨询、质量投诉电话84590012)。   2、积极宣传,农机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为了使广大农民及时了解这一优惠政策,4月18日,市农委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动员会,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农经与农技服务中心负责人、补贴机具经销商参加了会议,宣传贯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及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5月21日,又举办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会,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农经与农技服务中心负责人、部分农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在靖江农网上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农户信息、政策落实报告、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使用进度、公示”等子栏目,将补贴政策、本年度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流程图、咨询投诉联系方式、资金规模等进行网上公布。同时,利用报纸、印发宣传材料等进行了广泛的政策宣传,认真做好相关政策信息咨询和解答工作,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为促进我市农机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靖政发〔2015〕90号)文件,对在我市登记注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服务的农业专业服务组织,包括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新购置国家和省补目录内的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育秧流水线、大中型拖拉机、秸秆还田机、粮食烘干(加工)机、田园管理机、喷滴灌设备、畜禽粪便处理机、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机械和施肥机等农业机械,且单项作业量达到相应规定标准的,给予省农机购置补贴相等的作业补助。   3、狠抓落实,农民群众广泛受益。为保证我市农机购机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的要求落到实处,始终做到全部公开透明,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不搞暗箱操作,坚决杜绝人情与关系。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操作程序,加强示范引导力度,耐心细致地解答农民的询问和疑虑。对补贴机具加强牌证管理,防止机具流失。   (1)认真受理补贴申请,录入补贴信息。乡镇农机部门在受理补贴申请时,现场核对购机者资格和补贴机具,做好人机合影、登记建档。 做到“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见人、见机、见票、见机具永久铭牌(含拓印件)、见喷印监督标识”,确保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建档。及时准确地将购机者基本情况、人机合影、报废更新和机具信息、购机发票等资料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2)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乡镇农机部门将已核实的购机信息在乡和村的公告栏中公示7天。市农委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汇总公布所辖乡镇农机补贴受益对象和补贴机具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3)及时出具补贴资金结算意见。各镇经逐台核实后,及时出具了补贴资金结算意见(含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和购机者清册),目前,市农委正在根据乡镇报送的购机者清册等与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核对,确保系统数据与结算数据一致。审核结束后,我们将组织人员对照购机清册和机具铭牌拓印件等材料抽查核实补贴机具,以插秧机、拖拉机、收割机等重点机具为主,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   (4)认真做好补贴机具的档案管理工作。市农委明确了专人做好购机补贴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将购机补贴的各种材料一起收集汇总,完善购机补贴档案,并建立了电子档案,做到整理规范,有专人保管。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1、补贴资金不足。年初补贴资金的测算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难以掌控,申报的补贴资金不能准确的反映农民购置补贴机具的实际需求。现在的调整方法是农机和财政联合打报告申请,不但拖延了农民获得补贴资金的时间,还增加了补贴政策的实施成本和环节。本着简政放权的精神,鉴于补贴系统里的资金不管多了还是少了,除了省级可以控制外,我们基层农机部门没有权限调整系统里面的资金额度,只有使用的权限。所以,建议省里根据各县(市、区)录入系统的具体资金情况直接调整,免去各地打报告申请的环节,以减少行政成本,加快资金兑付进度,提高为农服务的效率。   2、乡镇等基层核查补贴机具的工作量大,下乡核查时,有的车子、油费、电话费是由个人支付。因此,建议在制订政策时,允许从工作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基层核查人员的补助。